时间:2016年04月22日 11:40
关于举办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第一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党校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积极分子入党前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学院党校决定于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举办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具体内容见附表,总学时为26学时。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学员研读学习资料和小组讨论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 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本次培训班由学生党务工作办公室组织学员在课前30分钟进行签到,并负责收发学习资料。
3.学员要按照党校统一的安排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勤。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学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培训班班主任批准,报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办公室备案。
4.每次培训晚7:30正式开始,7:00开始签到,7:20签到结束。参加学员必须准时到场,签到结束后一律不予以补签,凡一次无故不到者或代签者取消培训资格,取消积极分子资格。
5.党的基础知识学习资料,如《党章》等学员自备。每个学员必须准备记录本,做好学习笔记。
6.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观后感。
7.学院党校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和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的学员,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8.小组自学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各小组于规定时间将自学、讨论记录整理后统一报院党校存档。
9.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党员发展考察的必备条件之一。
10.每位结业学员需交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党校结业证书。
五、培训教材及自学书目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内容及安排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
内容及安排
讲座内容安排
时 间
主讲人
地 点
学时
开班典礼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指导思想
2016.4.25
19:30—21:30
郝贠洪
四教406
2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
2016.4.26
19:30—21:30
佟姝婕
四教406
2
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6.4.29
19:30—21:30
马广兴
四教406
2
其他内容安排
时 间
召集人
地 点
学时
小组自学
自由安排
段 辉
党务办
自定
4
视频资料
2016.4.27
19:30—21:30
段 辉
党务办
四教406
2
视频资料
2016.4.28
19:30—21:30
段 辉
党务办
四教406
2
义务劳动
自由安排
段 辉
党务办
土木馆
4
小组讨论
自由安排
段 辉
党务办
自定
4
学员鉴定
待定
党务办
党务办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