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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工作

关于举办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7:00  

关于举办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第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为使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更好地了解党的历史和发展,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党校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党校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举办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1年秋季学期新推优的积极分子(学院团委已公示人员);

2.曾经推优成功,但未获得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的积极分子;

3.外校转入、档案有断档经历需要重修积极分子党课的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具体内容见附表,总学时为24学时。其中,

1.支部活动(2学时)

要求:参加所在团支部组织的“做请党放心的时代青年”主题活动。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2.实践锻炼(2学时)

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具体安排,方案1:开展“赓续红色血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2:参加学院疫情志愿专项服务活动或学院各项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研讨交流(2学时)

主题:“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容:培训班所有学员需用工大信纸撰写800-1000字的研讨心得,结合自身的思考与体悟,不可泛泛而谈。并于11月12日前交至土木馆C320,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 考核管理

    1.本次培训班考勤由学生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每次培训晚6:30开始签到,6:50签到结束。参加学员必须准时到场,签到结束后一律不予以补签,凡一次无故不到者或代签者取消培训资格并取消积极分子推优资格。

  2. 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对于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严重者或累犯者将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视后期表现决定今后是否允许再参加党校学习。

  3. 凡因课程原因、考试原因不能参加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的同学,请务必提前至少2天向学院请假,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党课请假条》(每个学员最多请假2次,超过2次取消培训资格),经学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班主任批准,报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办公室备案。

4.所有人员自备学习笔记本。除本次新推优的学生外,所有人员一律自备《党章》。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观后感,由支部收取交至学生党务办公室,计入平时成绩。如发现有抄袭行为,一律按0分处理。

5.每位结业学员需交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办理党校结业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党课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内容根据培训内容并结合当前的时事热点问题而定。题型主要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未完成指定课程学习和活动安排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本次党课培训总评成绩分为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两大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占总成绩50%,平时考核占总成绩50%。平时考核包括理论课、视频课、支部活动考勤占15%、学习心得和观后感占7.5%、实践锻炼占7.5%、研讨交流占20%。

8.结业考试成绩60分以上,则考试单项合格,可计入总评成绩;总评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合格即可获得结业证书。凡不参加结业考试、未完成学习心得、未参加活动不能达到参加考试资格的学员一律取消成绩。考试作弊者,取消大学期间入党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1. 培训参考资料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五)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六)学习《党员学习资料选编一》、《党员学习资料选编二》、《党员学习资料选编三》、《党员学习资料选编四》,如有其他材料,另行发放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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