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信息 >> 正文

学院信息

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委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2:15  

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委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系、中心及科室: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学院党委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那音巴雅尔(兼统战委员):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领导班子建设、纪检、党建、干部教育管理、统战和分工会工作。

党委副书记陈辉(兼组织委员):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学生党建、宣传、共青团、学生管理、党费收缴和综合治理工作。

副院长邬鑫(兼纪检委员):协助学院党委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定和措施;负责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党务和政务公开,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副院长崔亚楠(兼青工委员):协助学院党委及时了解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维护青年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青年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党委宣传委员韩晓磊:协助学院党委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院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学院的知名度。

党委群工委员王文新:负责工会、党外群众工作、教代会工作;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广大群众,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党委女工委员宋蕾:引导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的精神;维护女职工基本权益,组织三八妇女节等活动,适时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心声。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上一条: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绿色生态节能大讲堂”系列讲座 成功举行

下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