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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计划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5:18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日常管理与质量监控。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检查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一、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郝贠洪

副组长:白叶飞

成 员:张翔、郭鹏、时金娜、刘建兰、刘子杰、田亚峰、荆磊、李超、贾建林、崔潮、张学军、郝秀娟、石瑞、白璐、王文新、云霞、何晓雁、冯蕾、贺玲丽、张淑艳、吴安利、刘俊芳

二、检查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常规教学检查

1.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1)检查时间:第1教学周(2月26日-3月1日),见附件附表1-3:土木2024春季学期教学秩序检查课表。

(2)重点检查内容:

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教材到位情况,多媒体设备运行情况,课堂教学秩序以及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实验与实践教学准备情况等。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学院教务办以及相关部门。

  1. 学期中教学检查

    第2-18教学周(3月4日-6月30日),开展以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为重点的领导干部、专业教师听课活动。学院处级干部听课至少5次、督导组成员、各系主任听课至少3次。听课对象主要针对新入职教师、40岁以下青年教师以及上学期评教结果中后5%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表2)、《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评学表》(见附表4)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表5)。

  2. 学期末考风考纪检查

    考试周组织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检查。各有关单位继续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监考教师工作规范(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考试规定》(校发[2017]60号)开展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

    (二)加强实践环节的检查

    1.学院将对部分专业实习基地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了解实习基地教学条件、安全管理、食宿安排、实习教学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学过程监控,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2.加强实验教学检查。第5-16教学周(3月28日-6月14日),深入实验室,针对实验条件与实验环境、操作规程与安全警示、实验教学计划与教学内容进行检查,充分了解学院实验设备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实验课)》(见附表7)。

    3.毕业设计检查

    (1)第1周(2月26日-3月1日)开展各专业毕业设计教学检查。指导老师务必要求学生在毕业设计教室开展毕业设计,严格考勤;各系、副主任组织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2)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第7周(4月8日-12日)具体另行通知。

    (三)教学归档文件检查

    第6周-第7周(4月1日-12日),学院组织督导组对各专业上学期归档教学文件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归档教学文件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1.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学院将安排2021、2022及2023级在校生在第10周-14周(4月29日-5月31日)进行网上评教工作。由各班级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参加评教学生的动员工作。

    2.教师评学。各系在第18周(6月30日)前完成教师听课环节及互评,课表见附表1-1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

    请各任课老师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评学表》(见附表4),并于2024年7月7日前由各系统一收齐交至学院教务中心。

  3. 教学座谈会

    (1)师生教学座谈会:了解学生对现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上课模式的意见和建议。

    (2)老中青年教师教学经验交流会:了解目前青年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与困惑,由老教师为其答疑解惑。

    四、听课与教学观摩

    1.学院组织院督导组在第3-18周开展听课,听课计划安排见附表1-2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院督导组听课一览表,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见附5)。

    2.要求学院所有任课教师参加2学时以上的听课或教学观摩活动(青年教师听课8次),见附表1-1土木工程学院2024春季学期教师课表,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新入职青年教师用》或《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见附表5),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五、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学院在第3-16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青年教师进行听课,并于听课后组织座谈会讨论和交流,对青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进行点评并给予指导。

    六、认真做好教学检查的总结工作

    学院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检查结束后,召开系主任、教师代表参加的教学检查总结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形成书面总结交学院教务中心。相关材料请以系为单位于2024年7月14日前送交至学院教务中心。

    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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