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关系考生切身利益。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第三条 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第四条 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第二章 复试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审定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导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学校的复试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岚
副组长:那音巴雅尔
成员:陈辉、崔亚楠、冯斌、李驰、宋云连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点:土木办公楼307,电话:0471-6576007)
第六条 学院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1.交通运输工程复试小组:
组长:王岚
成员:宋云连、闫景晨、冯蕾、胡兵
助理:马建国
2.岩土工程复试小组:
组长:李驰
成员:高利平、刘俊芳、刘霖、李超
助理:杜强
3.结构工程复试1组:
组长:王尧鸿
成员:杨晓明、韩青、姜丽云、侯永利
助理:田亚峰
4.结构工程(含土木工程材料)复试2组:
组长:石东升
成员:王玉清、何晓雁、闫长旺、王萧萧
助理:朱金才
5.供热供燃气与通风空调工程复试小组
组长:马广兴
成员:白叶飞、王文新、任守红、于文艳
助理:贾子乐
市政工程复试小组:
6.组长:宋蕾
成员:白润英、李会东、郝勇、宋虹苇
助理:王娟
7.工程管理复试小组:
组长:冯斌
成员:林敏、那音巴雅尔、李建雄、木莉
助理:刘子杰
第三章 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
第七条 专业能力考查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查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专业实验技能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的命题、评卷工作。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情况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责任协议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自命题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留存。
第八条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学院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第九条调剂复试工作于5 月23日上午8:30进行。
(1)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5月21日
调剂系统关闭后,陆续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院网上发布复试名单。
学院发布复试安排
学院一对一负责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
5月22日上午
学生登录复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进行复试材料审。
通过系统提交材料、交费
5月22日下午
各学科点组织复试教师和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测试演练。
5月23日-24日
上午8:30各学科点开始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地点详见复试工作安排。
各学科点根据具体学生人数安排
5月25日
上报复试结果,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
(2)远程网络复试地点:
①岩土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305)
②道路与铁道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402)
③结构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422)
④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333)
⑤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401)
⑥市政工程(学术、专硕)(土木办公楼421)
⑦工程管理(专硕)(土木办公楼艾吉玛工作室)
⑧土木工程材料(专硕)(土木办公楼422)。
第十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采用题库抽签选题,以口试或板书答题的形式代替闭卷笔试形式。每套答题一般由3 到 5 小题组成,每套答题的题量、题型、难度、分值应基本相当,答题的套数为复试考生人数的 1.2 倍。综合面试主要内容有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
第十一条学院每专业方向成立2 人以上的题库命制小组,所有命题等涉密人员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 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责任协议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自命题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留存。
第十二条复试总成绩为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30 分,综合面试 70 分。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0)的考生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按照学校复试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成绩计入专业能力考查,其中,专业能力考查25 分,思想政治理论 5 分。
第十四条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
第十五条复试录音录像及相关记录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 年。
第十六条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第十七条遵守《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各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第四章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十八条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把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
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2)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 40%。
第十九条学院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拟录取考生不足的学位点,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可从相关专业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在原学位点的总成绩排序择优调入补充。调入考生单独排序,且排序在该学位点拟录取考生之后。考生须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更改志愿信息。
第二十条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含一志愿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第二十二条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
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单科折算后的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
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5)我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
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不予录取。
第五章 复议及监督申诉
第二十四条复试的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命题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五条复试的监督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第二十六条复试申诉与举报方式
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学院办公楼307室
咨询电话:0471-6576007 监督申诉电话:0471-6576007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
第二十八条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调剂、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或内蒙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为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