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疫情防控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6:03  

本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自治区团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大力宣传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主动投身志愿服务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疫情防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轮疫情以来,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干部(学院团干部人数的20%)、优秀团员青年(学院团员人数的15%)和青年志愿者(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勇于担当作为,争做表率,事迹突出,为我校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能够在网络上积极发声,形成正面引导,传递正能量。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符合疫情防控志愿者优秀个人评选条件的团员青年均可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于11月10日之前提交至学院团委。

(二)学院评选。各学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于11月16日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疫情防控先“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疫情防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和 “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版材料及个人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照1张打包发送至校团委超宝罕OA或微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上一条:情况统计信息

下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