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和《关于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新增专业或工程领域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6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调整人才培养结构,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促进工程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须是自治区级品牌专业。
2、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业须上报整套论证材料,包括:
(一)专业简介及申报基础
(二)´´专业本科工程型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
1、培养目标
2、培养标准
3、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三)本科工程型卓越工程师学校培养方案
2、专业核心课程
3、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4、毕业规定
5、指导性教学计划
(四)本科工程型卓越工程师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
2、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3、企业学习阶段教学计划
4、合作企业与实施措施
(1)合作企业
(2)实施措施
(3)企业导师名单
申报材料的参考格式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务必于6月6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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