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细则》的相关要求,于2016年9月14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认定40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土木工程(学术型):郝贠洪、李驰、王玉清、马广兴、宋蕾、刘曙光、苏跃宏、霍俊芳、赵燕茹、刘霖、姜丽云、闫长旺、王文新、唐汝宁、贺玲丽、石东升、韩青、白润英、李会东、何晓雁、吴安利、王尧鸿、王萧萧
交通运输(学术型):王岚、崔亚楠、宋云连、林敏、闫景晨、冯蕾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型):宋云连、郝贠洪、王岚、崔亚楠、李驰、王玉清、马广兴、宋蕾、苏跃宏、林敏、刘霖、姜丽云、赵燕茹、冯斌、何晓雁、霍俊芳、闫长旺、刘曙光、王文新、唐汝宁、贺玲丽、石东升、白润英、李会东、杨晓明、闫景晨、于文艳、高利平、吴安利、冯蕾、王尧鸿、王萧萧、白志平、张广、王全录、高明亮、姜海涛、张志耕、穆利和
工程管理(专业型):冯斌、韩青、高利平、杨晓明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共计7天自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向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71-6576007,邮箱:z-xd52@163.com
受理人:张老师
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