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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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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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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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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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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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有效联系方式 |
手机: 固话: 邮箱: |
学生现住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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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请假期间是否离校 |
□是 □否 |
请假期间是否在宿舍住宿 |
□是 □否 |
请假事由: |
实习实践环节指导教师意见(适用于非课堂教学环节请假审批):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负责人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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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含3日)的,《申请审批表》由班主任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3日以上7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生效(驻金川校区学生请假由学院驻金川校区学生工作人员签字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7日以上15日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生效;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4个星期以内的,《申请审批表》由学院院长审批生效,并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学生工作处综合办公室备案。
2、《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生效后,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申请审批表》交由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留存备案,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必须将《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报学生所在公寓办公室备案。
3、如学生请假期间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如学生请假期间不离开学校且在学生宿舍住宿,请假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
4、学生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所有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学生本人在该表“备注”栏内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