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
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团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更好地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学校设立了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制订了《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推动我校学生科技学术水平的提高,营造一个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良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人才。现将2019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校在校普通本科生、专科生或学生团队,(学生团队由3-7人组成),具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动手能力。因15级本科生即将毕业,不宜申报;
(二)申请项目能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开发的内容和目标明确,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合理、可行;
(三)对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有巩固和运用的作用,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研究能力;
(四)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意义和实用性或推广价值,初步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由申请者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预期成果;
(五)申请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类别与金额:
申报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分为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含科技作品制作)两大类。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一般资助500—1500元,科技发明(含科技作品制作)类项目一般资助1000—3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提交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
(二)指导教师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公正的评价,对经费预算进行初步审核;
(三)项目申请者所在学院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项目和推荐顺序,签署意见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评审:
(一)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并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
(二)项目期原则上为半年至一年,立项项目在项目中期完成《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检查表》,项目后期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报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经专家组进行评审、验收、答辩,确定结题评审结果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项目结题后,项目申请者到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资金手续。
五、其它事宜:
(一)原则上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有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毕业论文或设计、课程设计 (论文)和学年论文等均不在申报资助范围之列。
(三)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落实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日。联系人:宋培培;联系电话:6575737。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
附件3:《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排序表》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者:
所 在 学 院:
申 请 金 额:
申 请 日 期: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