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使我院共青团“推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推优”工作面向我院在册团员,采取团支部民主推荐、自荐和团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 推荐对象标准
1. 年满18周岁,本人志愿申请入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2.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共产党党章》;
3. 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的拥护;
4. 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 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无不及格(原则上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不进行“推优”);
二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累计不及格课 程不超过2门(含2门);
三、四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3,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3门(含3门)。
注:上述综合测评成绩指进行“推优”的上一个学期的成绩。
6. 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学院工作,积极配合班主任、班干部工作;(学校、学院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过两项)
7. 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8. 经新生团校培训,成绩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9. 因违纪等受到过任何形式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1年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酌情考虑;
10. 一经推优本学期内院党课未上或者未结业的学生,当次的推优资格自动取消。下次“推优”时重新按照相应标准和程序推优;
11. 对于自荐和由学院团委推荐的学生,需上交以下资料;
(1)班级综合测评表
(2)党支部出示的入党申请书上交情况材料
(3)上述推荐标准中要求的材料
二、推荐时间
共青团推优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一般为学期初或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各团支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支部及学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未按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不好的酌情减少该支部的推优名额。
三、推荐名额
每次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一般不超过本团支部申请入党人数的10%。注:申请入党的团员,指已向学院党委递交手写的入党申请书并经学院党委审查通过者。
四、推荐步骤
1. 团支部召开班主任参加的团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参与团员人数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少于2/3时不能进行“推优”)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公布推荐标准和具体要求;
2. 组织全体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并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及讨论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应多于推优人数,一般为申请入党人数的15%—20%);
3. 团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在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得票多者可确定为被推荐者;被推荐者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优登记表》(附录一)后,团支部成员需在该表背面签字作为民主选举的依据。
5. 各团支部确定了推荐人选,到学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
6. 学院团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在《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签署意见后,向相关党支部推荐,并报校团委备案。
五、学院团委建立推优工作档案,并根据该工作细则实施推优工作,将推优工作情况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六、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一
优秀团员入党推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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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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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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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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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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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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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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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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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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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校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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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党支部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团委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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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表填写要求
必须认真阅读推荐表说明,如果出现说明中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出现的填写及保存问题,推优表作废,不再补发推优表。
一、表中的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勾画,一经涂改此表自动作废。
二、表内所要求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属实,不得随意编造。
三、在“被推荐对象现实表现”一栏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如实填写,内容充实且不可用“同意推荐”一带而过。
四、在“团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讨论意见”一栏,由团支部书记根据班级民主大会的讨论结果及该生日常表现如实填写,内容充实严禁用“同意推荐”一带而过。
五、此推优表个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院不予补发。
六、以上由个人行为造成的推优表脏污损坏,学院不予补发。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