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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开展教师发展培训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1:02  

为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系列化培训管理办法》(内工大校发[2017]60号)的文件精神,学院进一步鼓励并支持各系(中心)开展教师发展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方式

在现有校级教师发展培训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校院两级合作的方式,鼓励各系(中心)自主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有吸引力的院级培训及教师教学研讨交流活动。

二、培训主题

本学年培训围绕以下几个主题展开:

1.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基本技能、信息技术融入课堂教学等方面的实际运用能力。

2.深化教师对课程思政的理解,切实提高教师育德能力和育人水平。

三、具体做法

1.各系(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背景、教师实际需求等情况,制定院级教师发展培训计划,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XX学年教师发展培训计划表》(详见附件1)。原则上学年内培训不得少于4次,覆盖全体专任教师。

2.培训内容及主讲人选择:

1)各系(中心)可从学校现有培训体系(详见附件2)中选择培训内容,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内容及主讲人。

2)学院根据各系(中心)上报结果,形成学院及各系(中心)院系两级教师培训计划。学院积极鼓励在教学上有思考、有成效的优秀教师担任培训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3.学院确定的优质培训内容,将与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进一步对接,确定培训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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