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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调剂细则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47  

遵循对考生公平、公正的调剂原则,同时考虑学科点生源质量,以及保证后续培养质量,学院特制订如下的调剂规则。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符合各学科方向制定的最低分数线;

2.调剂人数按各学科方向调剂名额的1.5倍入围(调剂名额=学科方向总名额-一志愿上线人数),学科方向招生名额由学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数、导师职称等制定,并由一级学科点根据报考人数动态调整;

3.入围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等因素的加权成绩排序,按成绩由高往低录取。

二.调剂成绩的算法

4.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初试折算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00

5.本科毕业院校赋分:

本科学校

985

211

本校

一般本科

独立学院

后本函授

赋分值

100

90

80

60

40

20

6.本科专业赋分

本科专业与学科的相符程度

本专业

相近专业

非本专业

赋分值

100

90

40

注:与学科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由各学科方向自行规定。

7.各项权重

项目

初试折算成绩

毕业院校

本科专业

合计

权重

0.7

0.2

0.1

1.0

8.调剂成绩算法

调剂成绩=初试折算成绩×0.7+毕业院校赋值×0.2+本科专业赋值×0.1

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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