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5:42
院属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青年学生身边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实践、勇于创新,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九届“工大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第九届“工大之星”评选活动将评出“学习之星”、“学生干部之星”、“科技之星”、“志愿者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学习进步之星”各10名。
二、评选范围
1.我院在册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均可参评;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团员民主评议合格(综合测评中德育素质成绩合格)(未提交“一学一做”活动中要求的团员民主评议表的班级不予参评)
4.在往届“工大之星”评选活动中获得各类明星称号的学生不能申报本届评选活动中同类“明星”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团员手册》中《内蒙古工业大学“工大之星”评选办法》。
四、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规范、择优”的原则,通过学生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每类“明星”推报1名候选人,由所在团支部统一审核后上报学院团委。
2.各班团支部请于5月27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及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附件一、附件二、个人总结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土木馆A104),电子版(附件一、附件二、个人总结材料)发至1425580440@qq.com,文档名称和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工大之星评选-XX班-XXX,否则视为未发送。
3.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汇总表》以及个人总结材料,所有材料要求详实、精练,个人总结材料要求在800字以内。获得过国家及自治区级、校级有关奖励的候选人,要提供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工大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工大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林祥15247180372
白新宇17604886846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