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十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3:54  

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十届

“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扩大“十佳大学生”的影响力、感召力,努力使“十佳大学生”成为我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精神文化品牌,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一)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二)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学习成绩优秀,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入学以来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在国家、自治区级各类评选、竞赛中获得荣誉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择优上报1-2名候选人(有整建制民族预科班的学院可多推报一名),往届参选学生且已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称号者不得再次作为候选人上报,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20名为“十佳大学生”最终候选人,将20人的事迹材料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并组织广大同学进行投票选举。评委会将综合得票数等各方面条件评出“十佳大学生”10名,“优秀大学生”10名,面向全校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使我校“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全校学生普遍关注、热情参与的学风、校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来开展。要按照“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选工作。

推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二)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三)候选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四)候选人所在学院公示证明材料;(五)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六)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中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要纸质版,其余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于3月26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上交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联系人:青格乐 电话:6576126 邮箱:imuttw@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x

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十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土木工程学院(建工系)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专业课)补考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