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4月11日 14:57
“张晨鼎奖励基金”的设立旨在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文件和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学院根据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张晨鼎奖励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评选细则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张晨鼎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携带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原件合格后,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请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交到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土木馆A103室)。
材料提交要求:
1.研究生成绩单须由研究生院审核、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课程加权成绩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计算,并提供课程加权成绩单,导师签字;
2.该项奖学金评选中,科研成果(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不能重复使用,科研成果发表(或录用)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