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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10日 15:44  

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十一届

“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一)政治坚定、刻苦学习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创新创业、服务社会方面。学习成绩优秀,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能够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入学以来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在国家、自治区级各类评选、竞赛中获得荣誉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择优上报2名候选人(有整建制民族预科班的学院可多推报1名),往届参选学生且已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称号者不得再次作为候选人上报。经校团委审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综合各类条件审议确定20名同学为“十佳大学生”最终候选人,将20人的事迹材料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并组织广大同学进行投票选举。最后综合得票数等各方面条件评出“十佳大学生”10名,“优秀大学生”10名,面向全校公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使我校“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全校学生普遍关注、热情参与的学风、校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来开展。要按照“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选工作。

推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二)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三)候选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四)候选人所在学院公示证明材料;(五)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六)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中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要纸质版,其余材料提供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上交校团委。

联系人:青格乐 电话:6576126

邮箱:imuttw@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一:

内蒙古工业大学“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班级人数

所在学院

班级(年级)

联系方式

任职经历

300字以内。

(××,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院班级。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事迹,不要只罗列获得奖项。)

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

班级排名,获奖学金情况(时间、名次、等级)

计算机及外语水平(过级情况)等

有无违纪行为、处理结果

所在学院

审查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此表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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