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关于教师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提高质量30条)和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及2018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指教师承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一流课程项目、核心课程项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
2、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指教师在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且必须在EI、CPCI、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检索到。
3、教学会议汇报:指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教学会议上进行汇报、宣讲等情况。
4、教学成果奖:指教师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
5、教学竞赛获奖:指教师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教学方面竞赛(教学技艺大赛、教学创新大赛等)的奖项。
6、教学质量奖:指教师获得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杰出教学质量奖和卓越教学质量奖。
注:教学竞赛获奖等级分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三级,具体情况为:(1)国家级是指由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土木工程学会和交通运输学会等组织的专业教学方面的竞赛。(2)自治区级是指与以上国家级比赛相应的自治区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3)校级是指与以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比赛相应的校内选拔赛,或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教学方面竞赛。
二、奖励办法
1、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凡申报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给以1000元奖励;申报自治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给以800元奖励;申报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给以500元奖励。获批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奖励10000元;获批自治区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奖励2500元;获批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奖励1500元;项目奖金待结题后一次性发放。
2、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学院奖励发表级别为CSSCI的教研教改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收录期刊和EI、CPCI检索的教研教改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教学会议上做会议汇报、宣讲的情况,每次3000元;其他公开发表的普通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检索论文提交检索报告后,在检索年度进行奖励。
3、教学成果奖
以第一单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30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0元;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8000元,三等奖奖励6000元;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奖励4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4、教学竞赛获奖
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6000元,三等奖奖励4000元;自治区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4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500元;校级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院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优秀奖奖励300元。
5、教学质量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按照学校奖励金额,学院按1:0.5配套奖励。
6、自编教材奖励
教材指由校学术委员会评价确定的依据课程标准编制且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获得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励20000元;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励10000元;获得校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2500元。
三、说明
1、获得其他教学类型奖励根据专业和授予单位,由学院进行级别认定后、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2、本《奖励办法》只奖励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教学成果,我院教师为第一署名人的论文。
3、奖励采用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分管院长审批。
4、所有奖励每学年受理一次,每年年终汇总并公布授奖名单。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裁定。
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