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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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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与试验研究管理制度

2019-09-17  点击:[]

本科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应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和现象,认真地进行观察、思考、分析、计算和填写实验报告,不准抄袭别人和别组的数据

二、验证性实验课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在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方法和步骤,否则不准动手做实验。

三、综合性实验及创新性实验课需外出实验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

四、实验要注意安全,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时必须严格按教师指导的安全方法进行操作,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遇事故不要慌张,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五、实验时应节约用水、电、气,节约实验消耗材料,不得把私人的工具、器械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哗、擅离操作岗位,不得搬弄与实验无关的设备、器材等。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吸烟。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中断实验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待处理后方可再进行实验。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工具、元件等损坏、丢失的,应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七、实验完毕,应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按时提交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做。

九、补做实验,必须在期末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教师决定后通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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